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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粉无“禁药”方可投入饲料生产

发布时间:2014-07-21 10:21:00浏览次数:

是否含硝基呋喃和孔雀石绿代谢物成鱼粉重点检测项目 
鱼粉质量不过关将导致鱼身有药物残留,最终无法正常出口。为保障鳗鱼等出口食品安全,近期顺德检验检疫局加强对鱼粉等饲料原料的检疫监管。 
据介绍,鱼粉是饲料的主要成分,其所占比例在50%以上,而鳗鱼饲料中的鱼粉比例更可高达90%以上。鱼粉质量的好坏直接决定着饲料品质的好坏。如果鱼粉在生产、加工、保存、运输任一环节受到的禁用药物如硝基呋喃、孔雀石绿的污染,就会直接造成食用动物及水生动物在食用由该受污染鱼粉所制成的饲料后,禁用药物(代谢物)在其体内终生残留,从而污染食品。
为了保障鳗鱼等出口食品的安全,顺德检验检疫局近期加强了对饲料原料尤其是鱼粉的检疫监管,在强化对检验检疫备案的饲料生产企业日常监督管理的基础上,组织力量对各生产企业所用的鱼粉来源进行摸底调查;对各生产企业在用的鱼粉进行抽样检测,重点检测鱼粉中是否含硝基呋喃和孔雀石绿代谢物等项目,一旦检出禁用药物阳性情况,立即采取措施有效防止其进入饲料生产环节;加强对备案饲料生产企业的生产监督工作,重点是强化对生产各环节的质量控制监督工作,要求对用于生产出口食用动物饲用饲料的鱼粉原料(含进口和国产),必须来源清楚,记录明确,并在使用前经过硝基呋喃和孔雀石绿代谢物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等。
来源:中国水产饲料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