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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肉禽《禁用药物名录》

发布时间:2014-08-07 16:07:37浏览次数: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4月29日发布出口肉禽《禁用药物名录》和《允许使用药物名录》(见附件1、2)。公告称,为保证我国出口禽肉的卫生质量和食用安全,促进禽肉出口,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禁止任何企业将在饲养过程中使用了《禁用药物名录》中的药物和《允许使用药物名录》以外的药物的肉禽直接用于出口或加工禽肉出口。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加强出口肉禽饲养用药管理的通知》(质检食函[2001]36号)所附的名录同时废止。
禁止使用的药物包括氯霉素,欧盟不久前曾以此为由停止了中国部分肉品和水产品的进口。
附件1:
禁用药物名录
一、兽药类
1、已烯雌酚及其衍生物,二苯乙烯类:如乙烯雌酚
2、甲状腺抑制剂类:如甲巯咪唑
3、类固醇激素类:如雌二醇、睾酮、孕激素
4、二羟基苯甲酸内酯类:如玉米赤霉醇
5、β-肾上腺激动剂:如克伦特罗、沙丁胺醇、喜马特罗、特布他林、拉克多巴胺
6、氨基甲酸酯类:如甲萘威
7、抗菌素类:二甲硝咪唑,呋喃唑酮,甲硝唑,洛硝达唑,氯霉素,泰乐菌素,杆菌肽
8、其他类:氯丙嗪,秋水仙碱,氨苯砜,二氯二甲吡啶(氯羟吡啶),磺胺喹恶啉
二、农药类
1、有机氯类:六六六、滴滴涕、六氯苯、多氯联苯
2、有机磷类:二嗪农、皮蝇磷、毒死蜱、敌敌畏、敌百虫、蝇毒磷
附件2:
允许使用药物名录
药物名称
青霉素
庆大霉素
卡那霉素
丁胺卡那霉素
新霉素
土霉素
金霉素
四环素
盐霉素
莫能菌素
粘杆菌素
阿莫西林
氨苄西林
诺氟沙星(氟哌酸)
恩诺沙星
红霉素
氢溴酸常山酮
拉沙洛菌素
林可霉素
壮观霉素
安普霉素
达氟沙星
越霉素
脱氧土霉素(强力霉素)
乙氧酰胺苯甲酯
潮霉素B(效高素)
马杜霉素
新生霉素
赛杜霉素钠(禽旺)
复方磺胺嘧啶(磺胺嘧啶和甲氧苄啶)
磺胺二甲嘧啶
磺胺-2,6二甲氧嘧啶